首页站长新闻网信办:网站严禁发布代孕广告

网信办:网站严禁发布代孕广告

2015-04-13 34

国家卫计委等12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从本月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任务明确为对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等进行查处。对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进行清理和查处。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医疗器械、药品的流通、销售情况进行监管。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专项行动由国家卫计委组织牵头,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依法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食药监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禁向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销售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专用医疗器械和药品。

针对互联网上“代孕”公司信息泛滥,不少“孕母”更是通过社交网站寻求生意的现象,通知要求,网络信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站的监管,要求网站禁止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清理和屏蔽网站上有关代孕服务的相关信息等。同时,国家卫计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12356),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将认真调查核实。

“代孕”是指一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通过将受精卵子植入子宫的方式,替不能生育的夫妻完成怀孕及分娩的过程。在我国,原卫生部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而市场上,则一直存在着部分医疗机构或黑诊所非法开展代孕行为的现象。

这种暗中操作一方面无法保障代孕女性及寻找代孕夫妻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孕母”打着代孕的名号非法从事性交易。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金小桃在专项行动会议上指出,国内各种代孕行为严重干扰了我国合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工作,扰乱了正常的生育秩序,损害了群众身体健康,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

来源:北京青年报

  • 广告合作

  • QQ群号:707632017

温馨提示:
1、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邮箱:2942802716#qq.com(#改为@)。 2、本站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裁,转载请注明出处“站长百科”和原文地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