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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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记住各种类型的地址以便与人通信联络,如邮政地址、独立的街道地址、住宅电话号码、商业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等。在Internet上也是这样。

如果一个通信系统允许任何主机与任何其它主机通信,我们就说这个通信系统提供了通用服务(Universal Communication Service)。为了识别这样一种通信系统上的计算机,需要建立一种普遍接受的标识方法。这就如同通过邮局寄信,信封上必须有收件人的地址,包括国家、城市、街道、门牌号,有时可能还包括邮政编码。Internet就是能够提供通用通信服务的系统,它定义了两种方法来标识网上的计算机,分别是Internet的地址和域名系统。

Internet地址又称为IP地址,共32位,可用四个十进制数表示,每个数的取值范围为0~255,每个十进制数之间用"."号隔开(如202.112.104.56)。IP地址又分为A,B,C,D四类。

为了使基于IP地址的计算机在通信时便于被用户所识别,Internet在1985年开始采用域名管理系统DNS(Domain Name System)的方法,其域名类似于如下结构:

计算机主机名.机构名.网络名.最高层域名

这是一种分层的管理模式,域名用文字表达比用数字表示的IP地址容易记忆。加入Internet的各级网络依照DNS的命名规则对本网内的计算机命名,并在通信时负责完成域名到各IP地址的转换。由属于美国国防部的国防数据网络通信中心(DDNNIC)负责Internet最高层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同时它还负责IP地址的分配工作。

从技术上讲,DNS是用作Internet上的名称地址转换服务,更直接地讲,DNS提供一种目录服务,它通过搜索计算机的名称实现Internet网络上该计算机对应的数字地址的查找,反之亦然。(当然,如果我们能记住复杂的数字地址,那么名称与地址的转换服务就没必要了。但是记忆一长串数字码是一件很费神的事……)
DNS(Domain Name System)是域名系统的意思 它在互联网的作用是:把域名转换成为网络可以识别的ip地址。首先,要知道互联网的网站都是一台一台服务器的形式存在的,但是我们怎么去到要访问的网站服务器呢?这就需要给每台服务器分配IP地址,互联网上的网站无穷多,我们不可能记住每个网站的IP地址,这就产生了方便记忆的域名管理系统DNS,他可以把我们输入的好记的域名转换为要访问的服务器的IP地址,比如:我们在浏览器输入www.zzbaike.com会自动转换成为202.104.237.103。


DNS历史[ ]

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罗·莫卡派乔斯(Paul Mockapetris)发明;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RFC 882)中发布。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在此之后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

早期的域名必须以英文句号“.”结尾,当用户访问 www.wikipedia.org 的HTTP服务时必须在址栏中输入: http://www.wikipedia.org. ,这样DNS才能够进行域名解析。如今DNS服务器已经可以自动补上结尾的句号。

当前,对于域名长度的限制是63个字符,包括www.和.com或者其他的扩展名。域名同时也仅限于ASCII字符的一个子集,这使得很多其他语言无法正确表示他们的名字和单词。基于Punycode码的IDNA系统,可以将Unicode字符串映射为有效的DNS字符集,这已经通过了验证并被一些注册机构作为一种变通的方法所采纳。